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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輔相成 確保建築物消防安全
18 Dec 2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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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埔宏福苑五級火警後,社會普遍關注大廈的消防安全問題。香港工程師學會消防分部事務委員工程師李定強表示,建築物的消防安全,可從技術層面劃分為兩大範疇,即「被動消防安全設施」,如棚網等是否符合法定阻燃標準等,由不同政府部門,包括屋宇署、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及勞工處等負責,按照法例依循既定的職權範圍分工及執行監管工作;而「主動消防安全設施」,如各類消防裝置及設備是否持續有效運作,則由消防處負責。
 
李定強接受訪問時表示,「被動消防安全設施」是透過建築物本身的設計與構造,在火災發生時能有效阻隔火勢與煙霧蔓延,並確保大廈使用者有足夠時間疏散等,例如防火分隔及防火門。至於「主動消防安全設施」,他指,主要是火災發生時能運作的消防裝置及設備,例如火警偵測系統和火警警報系統,可在火警發生初期偵測火警及向大廈使用者發出警報,消防栓/喉轆系統則可用作滅火等。他又表示,屋宇署負責規管建築物的消防安全事宜,其職權範圍涵蓋建築物在規劃、設計、建造及相關工程階段的監管,以確保建築物的「被動消防安全設施」在設計與構造上均符合法定標準。一般而言,屋宇署主要負責監管私人樓宇的相關建築物消防安全事宜,而香港房屋委員會所發展的項目則由房屋局獨立審查組進行監管。
 
他續指,消防處負責規管「主動消防安全設施」的消防裝置及設備,制訂相關的規定及技術要求。就此,消防處發出《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守則》,為不同用途的建築物和處所訂定必須安裝的消防裝置及設備。同樣的機制亦適用於建築地盤,屋宇署在「被動消防安全設施」方面制訂了相關外牆裝設物料的安全標準與耐燃要求。由於建築地盤屬工地,勞工處發出了 《竹棚架安全工作守則》 列明棚網的阻燃標準,以確保工地安全。